一、预约递签:
请发送邮件至:visa@moroccoembassy.org.cn 咨询或预约递签时间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处理您的邮件,并指定递签时间和地点,请勿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自行前往大使馆,恕不接待。
(1)递交签证所需材料:
1. 请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签证种类,并准备所需材料。
2. 请携带: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
3)按顺序整理好的材料
4)(如为委托递签)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装材料的大号信封或文件袋
3. 以下情况材料可能会被拒收:
1)签证申请表未正确填写
2)材料不完整
3)材料未放在信封或文件袋中
4)代理人未提供委托书或委托书内容有误
4. 提交签证申请时,签证中心工作人员或签证官会查看您的材料是否完整并给您一份收据。收据上会注明递交时间、材料编号、申请人/单位、护照种类和数量、支付费用。请妥善保管并凭此收据领取签证。
5. 我馆不接受有关签证处理进度的任何咨询
6. 签证官保留要求申请人另出具材料清单外其他文件的权利
7. 签证处保留对拒签不予解释的权利
8. 签证处不参与各中介/代理的商业定价行为
9. 签证处不参与任何第三方对申请人的出签承诺
二、取签时间:
签证批准后,我馆签证处将电话或电邮联系申请人约定取签时间和地点。签证领取无固定时间。
三、领取签证所需材料:
1)收据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委托取签)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签证分类及所需材料:
在选择您需要申请的签证种类前,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签证种类以入境摩洛哥目的进行划分,不以停留时间长短、护照种类划分;
2)签证停留期:指您在进入摩洛哥境内每次可停留的天数,我馆至多给三个月的停留天数。持有效签证进入摩洛哥后,如计划实际停留天数超过签证停留期,请根据签证种类咨询当地警察局办理居住证(旅游签证不能在当地延期,必须按期离境。其他签证种类分情况)
3)签证有效期: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持有者入境的时间期限。签证持有者需在有效期最后一天前(包括最后一天)入境摩洛哥,然后从入境日起开始计算停留期。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签证将作废,必须重新递交材料办理,无法延期。我馆多签发的是三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因此请最早提前三个月可来我馆递签。
4)准备签证资料时,请注意以下原则:除单独备注外,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需到公证处公证其复印件,并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若文件为中文,需到公证处翻译成英语、法语或阿拉伯语,并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若文件在摩洛哥,涉及某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的认证,请到摩洛哥外交部或当地认证部门办理认证。(以上所提的“公证”和“认证”,和我馆领事处办理的“双认证”业务无关,请勿混淆)
五、注意事项:
1. 我使馆目前在中国范围内除北京外其他城市无领馆,摩洛哥王国驻香港荣誉领事馆无签证服务,因此,所有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和长期住华外国居民需在北京递交签证申请资料。台湾地区公民请自行联系摩洛哥驻东京大使馆办理签证;在大陆居住/工作的台湾地区公民持台胞证或大陆工作证,可在我使馆申请摩洛哥签证。
2. 所有类型的签证均可委托他人递交。
3. 请勿直接将签证材料邮寄至使馆。
4. 我馆不负责为获签者邮寄护照或资料,请自行或委托他人来领取。
5. 无任何加急服务。请申请人根据行程合理安排递签时间,最早提前三个月递签
6. 我馆不接受有关签证处理进度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