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我们需要申请签证去某个国家旅行去欧洲。签证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签证办理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在非本国的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附文,以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有时一国政府会对另一国家的公民推出签证优惠政策,有时是单方面的,以便于进行人员交流。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和加拿大的移民签证是一张A4大的纸张,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签证一般来说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有效力。获得签证后,我们需要在有效期限内到达我们有签证的国家。但也有可能由于某种原因我们不能在有效期内离开这个国家,所以我们还能带着这个签证离开这个国家吗?
签证完成后,有必要在国外停留更长的有效期。如果不允许签证按时出国,签证将无效。如果有必要再次抵达该国,就有必要获得新的签证。
让我看一个实际的例子:
一家公司的王先生,因为在国庆节,有7天的长假,准备利用这段时间到美国旅游几天,办理签证。然而,这家公司暂时拥有非常重要的东西。王暂时不能离开公司,他不得不放弃这个旅行计划。所以他等到第二年的国庆节,终于有了时间,所以他准备带着去年申请的签证离开这个国家。他没有想到海关会阻止他出国。现在王先生的旅行计划毁了。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不难看出,由于美国的旅游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那么到第二年的时候当然已经不在有效期了。那么这也就导致了签证的失效。边防检查站很定阻止了。
因此,不仅要注意签证的逗留期限,而且要注意签证的有效期,以免不必要地损失自己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