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旅游签证适用于希望以旅游为目的前往该国的外国人。有效期为单次入境,停留三十天,同一期限可延期一次。对于前往欧库西的旅客,允许多次入境。持有旅游签证的外国公民不得在该国从事任何专业活动。
签证通常是在抵达入境点时申请和批准的,前提是支付规定的费用并出示有效期至少为 6 个月的可接受的旅行证件以及完整的入境卡。
以下要求适用于外国公民在抵达前申请旅游签证的情况
1、可接受的旅行证件,自抵达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有两页空白页
2、支持手段的证据
3、往返机票或其他离开东帝汶方式的证明/li>
4、住宿安排的证据
5、证明授予签证的任何其他索赔或文件
6、报名费:
发行:(美元)30,00 美元
延期:(美元)40,00 美元